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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闽南师范大学“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12-01 09:50:31 浏览:

校内各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就文化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文化篇,形成了习近平文化思想,在党的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持续深化理论学习和研究阐释,经研究,决定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指导思想

    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文化思想标志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并走向成熟,为我们党继续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本研究项目拟围绕“习近平文化思想及学习贯彻这一思想的实践创新”,深入开展研究阐释,推出一批既有深度、又有分量,既有理论说服力、又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理论文章和研究成果,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在闽南师范大学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2. 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选题须按照课题指南的选题原题申报,不符合课题指南选题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申报对象为我校在职教职工(含外聘)。具体要求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科研项目相关管理规定。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

    3.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4.申报者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其中课题申请人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

    5.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申报方式

    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课题设计论证充分结合自身研究专长及学校实际,设计选题研究的重点内容和相关对策建议,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取消项目申请人三年的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2.申报人填写《闽南师范大学“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二级学院党委或机关部处)后报送校党委宣传部。《课题申报书》需提交1式2份,整体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信息表二(附件3)需以活页形式提交纸质材料,1式6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用于匿名评审。《课题申报书》及信息表二电子版、纸质版及课题申报汇总表需在2023年12月10日下午下班前上报,逾期报送视为自动放弃申报。(邮箱:xcb3302@mnnu.edu.cn;电话:0596-2663871;地址:科技信息楼南1414室;联系人:沈瑞芳)

    三、立项审批

    将采用匿名评审方式遴选出闽南师范大学“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课题,拟立项15项。具体由校党委宣传部、校社科联、科研处牵头组织,经专家评审,对通过评审的课题项目,经研究通过后予以立项。对于获得立项的项目,将给予每个项目10000元的课题经费资助。该项目可认定为闽南师范大学校级科研项目。

    四、课题管理

    (一)完成时限。校党委宣传部、校社科联、科研处对立项课题实施过程管理,全面检查、督促课题的开展,课题的完成时限为立项之日起3个月,原则上不延期。

    (二)经费使用。课题经费用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专项研究,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有关规定执行。

    (三)结题验收。校党委宣传部、校社科联、科研处将组织评审专家于2024年3月31日前对立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届时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万字且查重率需低于10%。

    (四)成果运用。对优秀的研究成果,校党委宣传部、校社科联、科研处将予以重点宣传推广,以适当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闽南师范大学学报等相关单位推荐,并拟编印《闽南师范大学“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成果汇编》。

    联系人:党委宣传部、校社科联:沈瑞芳,0596-2663871;科研处:潘小焮,0596-2590120。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闽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闽南师范大学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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