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第一条 奖项设置
优秀学生党支部 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工作积极分子
第二条 各奖项评选细则
(一)优秀学生党支部
1.按总支部数20%的比例评选
2.积极组织党支部立项活动,并获得优秀支部立项
3.在党建理论考试中通过率为95%以上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按学生党员总数5%的比例评选。
2.参与党建工作,担任党建工作学生干部。
3.个人上学期综合测评及业务学习均在同年级同专业50%以内。
(三)优秀学生干部
1.按学生干部总数3%的比例评选
2.个人上学期综合测评及业务学习均在同年级同专业50%以内。
3.当学期学生干部考核优秀。
(四)优秀学生工作积极分子
1.按学生干部总数10%比例评选。
2.个人上学期综合测评及业务学习均在同年级同专业60%以内。
3.当学期学生干部考核良好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