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闽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欢迎您!闽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您现在的位置: 外国语学院 >> 科研动态 >> 正文

漳州师范学院外语系科研奖励办法

时间:2012-10-24 16:24:57 浏览:

为了鼓励我系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参与科研工作,提高我系科研激情和实效,特制定以下科研奖励办法:

一、鼓励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发表核心论文,经学院确认并获得奖励的核心论文以及被三大检索收录的论文按学院奖励金额的50%给予奖励。目前具体等级包括国家顶级论文学院奖励6,000元,系奖励3,000元;一级论文学院奖励4,000元,系奖励2,000元;一般核心论文学院奖励1,000元,系奖励500元。如果学院奖励幅度加大,系奖励幅度也随之加大。

二、鼓励全体教职员工积极申报课题,经学院确认并获得奖励的福建省教育厅A类课题、福建省社科规划A类项目、教育部各类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主持人(自筹经费的除外)按学院奖励金额的50%给予奖励。其他课题不列入奖励范围。

三、鼓励全体教职员工积极撰写专著,经学院确认并获得奖励的专著按学院奖励金额的50%给予奖励。

四、鼓励全体教职员工积极申报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按学院奖励金额的30%给予奖励。

五、该奖励办法从2011年10月15日起实施,奖励对象包括从2011年1月1日开始的科研成果,每年12月全体教职员工根据实际科研成果递交《漳州师范学院外语系科研业绩奖励申请简表》申请,经确认后一次性发放。

                                                     漳州师院外语系

                                                        2011.10.15

 


 

相关:

热门:

科研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