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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10-28 19:31:05 浏览:

为了加强我校科研诚信建设,提升全校科研工作者的科学道德精神,进一步明确学术规范标准,夯实学术规范理念,预防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氛围,促进我校科研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1.通过科研诚信教育活动的开展,努力营造学校积极健康、和谐创新的学术文化氛围。

2.通过学习、研讨等形式,广泛宣传,便于师生了解有关科研诚信政策规定及要求,强化学术道德自律意识。

二、活动形式

1.集中学习与师生自学相结合。各单位认真组织师生专题学习,将科研诚信教育、学术道德建设作为营造学校创新文化氛围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学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

2)《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

3)《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

4《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国科发监[2019]323号)

5) 《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号)

6)《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 (社科办字〔2019〕10号)

7)《闽南师范大学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闽南师大[2021]205号

2.会议研讨与辅导报告相结合。各单位要深入开展专题讨论,切实提高师生的学术自律意识。研讨会可以采取自己研讨和邀请校内外专家作辅导报告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

3.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组织师生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强化诚信意识,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学术氛围。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把此次活动认真落实,让师生切切实实的受到一场科研诚信方面的教育,有效提高全校师生的学术自律意识,进一步明确自己在科研活动中应该恪守的职业道德规范和操守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通过网址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宣传方式,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科研诚信氛围。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将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活动情况的总结报告于20221210日以前报送科研处学术管理科电子档(包括活动签到表扫描版、活动报道、活动总结、活动照片等)发至邮箱skc@mnnu.edu.cn,纸质档(只需报送活动总结活动签到表、活动报道和活动照片无需报送)加盖单位公章交至科研处学术管理科科技信息楼南1212)。

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0596-2592563

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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