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外国语学院党务公开暂行办法》经院党委会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颁布,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贯彻执行。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15年9月2日
外国语学院党务公开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实行党务公开,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党风建设,密切联系广大教师、学生,推进党务工作民主化、制度化建设的需要,是实行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完善民主监督,强化权力制约,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院党委领导班子的治本之策。为认真贯彻落实校党委、校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管理和决策的科学水平,特制定暂行办法。
第二条 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以公正、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民主监督,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促进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条 党务公开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遵循“服务大局、广泛公开、实事求是、重信有效”的原则,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服务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确保各项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
第四条 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的内容
2、学院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规章制度的制定与通过;
3、党员发展;
4、职工年度思想政治考核,优秀人员的确定;
5、党支部书记任用、支部委员选举;
6、支部生活会等活动;
7、党费反拨、学生工作经费财务预决算和使用情况;
8、学生的奖励、学生干部任用及各种评优评先;
9、学生的违纪处分;
10、学生的资助和考核推荐;
11、学生、教师对党建、学生工作的反馈、信访意见;
12、其他相关内容。
第五条 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定期召开全院会议,由院领导传达上级精神,部署本院的主要决策和工作事项等;
2、通过学院主页、学生工作主页、党务公开栏、座谈会、意见箱等载体,及时发布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三、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第七条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党务公开的具体实施,处理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本院党务公开工作;
2、研究解决党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组织协调党务公开工作中各方面关系;
4、审定重大公开事项,落实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为暂行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情况进行修订。
附件:外国语学院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黄伟东
副组长:吴玉玲
成 员:黄宁夏、苏建华、黄元海、林迎熹、项 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