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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关于公开推荐选拔系(部)主任的公告

时间:2016-12-14 21:38:25 浏览:

    根据《闽南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院长助理、院属系主任选任管理暂行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并报校党委组织部批准,拟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英语系主任1名、翻译与商务英语系主任1名、大学英语教学部主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

    外国语学院全院在职教师。

    二、推荐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优良,学术水平较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岁(1971年12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在外国语学院工作满两年以上,近两年考核结果为称职或优秀;

    (五)在学术上有较高的造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奉献精神。

    三、岗位职责

    (一)主持系(部)务工作,负责组织专业系(部)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与行政管理等工作。

    (二)担任专业系(部)党风廉政建设、保密与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三)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选拔程序和遴选方式

    (一)报名推荐

    1.组织推荐:学院领导班子推荐人选,填写《外国语学院系主任推(自)荐表》。

    2.教授推荐:由三名及以上教授联名推荐人选,填写《外国语学院系主任推(自)荐表》。

    3.个人自荐:凡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我推荐,填写《外国语学院系主任推(自)荐表》。

    4.以上表格可在学院网站或QQ群“共享文件”栏目中下载。

    (二)资格审查及考察人选确定

    学院对推荐和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成为正式预备人选。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三)组织考察与人选确定

    1.学院党委成立考察组,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系(部)主任职务的岗位职责要求,全面考察拟任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

    2.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考察意见,提出系(部)主任初步人选,并做任前公示。公示结束后,将考察和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学校批复。

    3.学校批复同意后,由学院党委发文聘任系(部)主任。

    五、时间安排

    系(部)主任推荐与自荐工作截止12月20日下午5:00。《外国语学院系主任推(自)荐表》送交地点:综合楼北区506,联系人:黄丽恋,联系电话:18859616166

    特此公告。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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