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闽南师大〔2020〕153号)和《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管理细则(试行)》(闽南师大〔2020〕154号)文件精神,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增强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现特向全校研究生公开招聘机关、教辅单位管理助理(以下简称“机关助管”)40名,学生辅导员40名。
一、基本条件
我校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籍在校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基本学制内,思想品德优良,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强,学有余力,在征得导师同意下可以申请。每位研究生每学期只能申请一个岗位。同等条件下, 优先选聘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申报学生辅导员岗位的学生还需具备: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一定的德育和管理工作经验,能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从事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
(一)机关助管岗位
详见《2020-2021学年闽南师范大学机关助管岗位信息统计表》(附件1)。
(二)学生辅导员岗位
详见《2020-2021学年闽南师范大学学生辅导员岗位信息统计表》(附件2)。
三、信息发布
学生辅导员具体招聘信息及要求在各学院网站上公开发布。机关助管岗位招聘要求详见附件1。
四、工作待遇
机关助管最高不超过600元/月,学生辅导员1600元/月,工作期限为2020-2021学年。具体岗位要求及工作时间由各设岗单位自行设置。
五、报名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10月16日前递交《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附件3),报设岗单位联系人处,主动到用人单位应聘。用人单位组织面试,择优录用。
六、津贴发放
机关助管、学生辅导员按月考核,每月30日设岗单位将《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4)交至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发展服务科刘秀英老师处(科技楼北1212),学生工作处审核后于次月初报送财务处,统一发放学生岗位津贴。
附件:1.《2020-2021学年闽南师范大学机关助管岗位信息统计表》
2.《2020-2021学年闽南师范大学学生辅导员岗位信息统计表》
3.《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
4.《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考核登记表》
闽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9日